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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德清县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20人)

2018-11-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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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考公告浙江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受理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7:00。

2.报名地点: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小学岗位牵头学校为春晖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牵头学校为第一实验幼教集团。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和牵头学校到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宣传,拟定到华中师范大学(11月8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11月12日上午)、浙江师范大学(11月23日下午)、杭州师范大学(11月24日)进行招聘,考生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

申报人员分新教师和在职教师。新教师按所学专业(附件2)、或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岗位;在职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还可另报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岗位,具体详见《2019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教师公告》。若被自主择优招聘录用,经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可享受相应政策。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有关获奖证书、本科为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于11月29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的报名材料交县教育局核实。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提出进入评审答辩的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告知申报人员。

(三)评审答辩

1.学校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12月8日9:00到德清县相关考点进行学校面试,其中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面试地点为德清一中,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岗位的面试地点为春晖小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地点为县第一实验幼教集团英溪桃源分部。

学校可采用面谈、笔试、微型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其中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学校面试后,按引进岗位人数1:2择优推荐参加县教育局面试人员名单。若以引进岗位人数1:1推荐的,则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学校择优推荐参加县教育局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校园内进行公示。

2.县教育局面试与预签约

学校推荐人员凭学校签有“同意参加县教育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12月9日下午,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5/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并预签约。

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12月10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公告

拟引进教育人才建议名单经县教育局党委会议审议确定后,报县人才办备案。入选人才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德清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小学和学前教育岗位的,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学科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录用人员于2019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县外在编教师引进后,保留原单位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四、政策支持

(一)安家补助

引进的A类教育人才,给予200万元安家补助;B类教育人才,给予130万元安家补助;C类教育人才,给予80万元安家补助;D类教育人才,第1、2、3项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第4项给予35万元安家补助; E类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35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本科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教育人才到岗第一年、第三年,根据工作情况各拨付50%。引进的人才优先安排入住德清县人才公寓。

(二)考核奖励

1.对引进的A、B、C、D类教育人才每学年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奖励2万元,考核合格的奖励1万元,不合格不计发。考核奖励年限为10年。

2.对当年度辅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金牌)的奖励2万元/人次;获二等奖(银牌)的奖励1万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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