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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应聘对象应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将安排多次。
(二) 面谈面试
1.面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招聘岗位组织现场面谈,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面谈的合格分为7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面谈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学科岗位面谈合格人数不到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聘请专家,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答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时间安排
六、签约、体检、考察、录用
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直接与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签订预录用协议(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教师事业编制)。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报考该校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签订预录用协议的考生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作违约处理,缺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员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越城教体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规定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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