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遂昌
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2、具有遂昌县户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4年8月5日(下同)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遂昌县公安路28号(遂昌县公安局4楼政治处)。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发放体测通知书。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退伍证等岗位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警务辅助1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男)4*10米、1000米、俯卧撑、纵跳摸高,(女)4*10米、800米、仰卧起坐、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纵跳摸高为通过式不占分)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体测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