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10人)
2020-11-24
陈易林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进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谈、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的岗位资格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除试用期考核外,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在当地服务期满;

4.性别不限,198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具有公检法2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或现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或现任实职副科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2.报名方式:通过钉钉办公软件进行报名,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发送至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邵雨晴(联系电话:0570-3025579)。

(二)资格审核

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以电话和钉钉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谈。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要达到1∶3以上,报名人数不足的,另行确定是否相应核减选调岗位计划数。

(三)面谈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面谈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谈。

面谈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和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板块、柯城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