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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

2021-08-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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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4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2名、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2021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职位代码为201、202),仅限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从永嘉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报考对象属于正常退役士兵。已政策安置的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报考,在服役期间受过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

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的岗位(职位代码为301),仅限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岗位工作满2年的在职司法雇员报考。

(四)永嘉县内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差额事业人员只能报考全额事业岗位,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可报考全额或差额事业岗位。

(五)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六)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6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时—9月8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时—9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9月10日9时—9月1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0日上午11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57756526(传真后须电话联系确认)。

(三)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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