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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 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入围体检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考核不合格或入围考核人员自动放弃考核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核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泰顺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合并招聘岗位人员岗位落实办法另行研究确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一)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 人才引进后,最低服务年限参照当年本县公务员招录服务年限相关规定执行;未满足的需全额退还所享受的人才奖励。
(三) 本次人才招聘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符合条件且接到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给予路费补贴。补贴标准:温州市内泰顺县外的300元,浙江省内温州市外的800元,华东地区内(除浙江省外)1200元,其他地区1500元,申请补贴时需出具近期出发地至我县的有关交通票据。面试体检期间可申请入住县人才驿站,每人每日补贴120元。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入住驿站申请”,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入住驿站申请”,按照提示填报。
(四) 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77-67571568。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7595516。
(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3年泰顺县事业单位面向闽浙边十三县(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4:2023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榜(前200名).xlsx
附件5:2023年泰顺县事业单位面向闽浙边十三县(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等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 中共泰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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