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人)
2023-07-13
陈老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可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4-89188465,联系人:梅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4099。

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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