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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2人)

2024-06-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说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面向兰溪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实绩考评材料须在2024年7月5日前提供,审核后登记加分数(见附件2),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兰溪市党政中心六楼市委组织部615室。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兰溪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不设淘汰人数比例,根据实绩考评(满分为100分)和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兰溪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面向兰溪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实绩考评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如综合成绩相同,实绩考评高的入围;如综合成绩、实绩考评都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实绩考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购(租)房补贴按照《兰溪市深化“聚兰工程”人才新政16条意见(试行)》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享受80万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每年1.5万(连续3年);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享受40万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每年1.2万(连续3年)。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4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人员不能报考自收自支单位。

3.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注重从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连续任社区正职满5年,表现优秀的兰溪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6.根据《关于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意见》(兰军联[2021] 39号)中的规定,从2021年3月1日以后我市参军入伍退役的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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