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8〕131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兰溪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委〔2019〕39号)要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优秀辅警。
8.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县级及以上摄影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9.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10.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从招聘到聘用进行全过程管理。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
本次招聘计划中的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要求以及其它相关资格条件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直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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