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4月26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须提供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文成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文成户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簿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籍贯证明、出生证明等)。非文成县户籍人员,其配偶具有文成县户籍的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还须提供配偶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文成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4)。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届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届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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