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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53人)

2020-09-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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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下半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户籍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3.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户籍按招聘单位要求确定。

通过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上述人员须于报名前(2020年9月27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2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27日,户籍的认定以2020年9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7日后出生),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9月27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下半年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有关报名事项如下: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00—15:3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多功能厅)南浔镇风顺路99号;

3.需提供资料:

(1)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样式见附件3)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如实填写《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见附件2),请报名者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50元。完成资格复核及缴费后确认报名有效。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紧缺岗位2倍,详见附件1),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届时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48小时(含)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5.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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