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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培育基地,国家GCP基地,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分中心、国家生物材料工程中心分中心、国家虚拟仿真实验室分中心、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分中心。
医院目前拥有有延安路院区、城西院区及华家池诊疗中心,规划的浙江大学口腔医学中心,规划牙椅500余张,病床120张,2020年底启用。
医院现拥有院士指导,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国家四青人才等组成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0余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8个岗位80名工作人员。其中医疗岗70人,科研岗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一般均可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一般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科研能力突出者、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者、取得相应岗位中级以上职称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并指定相关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确定考试对象名单或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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