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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招聘岗位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的总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考试成绩查询:到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上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先金华市中心医院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后)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七、咨询电话:0579-82552812(护理部),监督电话:0579-82553366(纪检监察室)
八、未被录用人员遵本人报名时意愿,同意调剂到协议合同招聘岗位的,其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可带入。
九、疫情防控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前主动联系金华市中心医院(联系方式附后),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12月21日后)。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联系咨询电话:0579-82552812(护理部);0579-82553755(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2553366(纪检监察室)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21年11月30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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