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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报考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2、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中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医疗集团 0580-2026012;
2、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0523;
3、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医疗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医疗集团 0580-2026012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见附件4)和相关安排。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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