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含公示期间),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实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防疫政策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执行。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进入考点需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提供试前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要求现场测温37.3℃以下。
(四)本次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如有疑问,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5255443;
(八)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1-87078303、0571-88129018;
(九)监督电话:0571-8812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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