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2023年6月1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6月16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6月17日9时—2023年6月21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招考一个的岗位不开考,招考两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2023年7月8日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②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④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⑤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报考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人员岗位、淳安县中医院党政办干事岗位的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其他岗位的人员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要求设定。具体在《计划表》中的“备注”栏中标注。
笔试时间统一为2023年7月8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试卷难度系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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