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血液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血液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浙江省血液安全研究所”依托建设单位。设有滨江和武林两个院区。主要负责杭州市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血液集中化检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全省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应急协调等任务,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
本批次计划公开招聘4个岗位4名人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1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需要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研究生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或本科阶段专业相符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输血技术”、“血液采集”和“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涉及采血、供血和血液成分制备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报考该岗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3年8月28日9:00-9月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9月12日16: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提交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9月12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2023年9月15日9:00起可上网(http://rcpj.zjyxjl.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4.除招聘博士的岗位拟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考核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符合报名人数仅为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或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入围人员名单按淘汰成绩排名末尾者后的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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