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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 考试
采用分类考试形式,招聘条件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的或其他要求为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9月2日(周六)上午,最终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周五)规定时间内(8:30-12:00,14:30-16:00)持本人身份证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420办公室(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如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直接面试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他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时间: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
4.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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