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
当前位置:

2024年浙江宁波余姚市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卫技事业人员86人公告

2023-11-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考试咨询】浙江省医疗招考QQ群:371062928|医疗公众号:浙江卫生系统考试

浙江医疗招考公告网课班级面授班级学历提升资格证类培训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在2026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四院五家市级医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3.定向培养生岗位(岗位编码24)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指标:市四院2、医共体分院8(低塘中心卫生院1、马渚中心卫生院1、临山中心卫生院1、陆埠中心卫生院1、梁弄中心卫生院1、三七市镇卫生院1、小曹娥镇卫生院1、黄家埠镇卫生院1)。

4.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具体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岗位(含已备注从事方向的岗位)的人员,招聘录用后根据所在单位工作需求,从事本院或下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工作。

6.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名单及考试其他相关信息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4/index.html,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

7.我市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无关。

8.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 89554155,89554152;监督电话:89554154。

附件:招聘单位及岗位指标.xls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