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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办法进行。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引进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2023年12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八)其他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招录工作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8-2299951、2299915。
附件一2023年度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专家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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