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汇总报名信息,按计划指标最低比例1∶3确认有效报名人数,确认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并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则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报名人数超过报考岗位1:9的,需加试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9确定各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半天,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由各医共体在区卫健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可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或面试面谈等方式。面试面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及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现有招聘单位出现无人可以补录情形的,允许在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下跨单位按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
附件1:萧山区卫健系统2023年第一次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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