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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已参加2024年慈溪市赴高校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考试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及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各岗位的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和岗位对应专业知识,其中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各岗位对应专业知识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预防医学岗位对应专业知识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麻醉学岗位对应专业知识为麻醉学专业知识,医学影像学岗位对应专业知识为医学影像学专业知识。
应聘者若笔试成绩不足60分,且低于同类岗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的90%,则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研究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学技术、护理学类专业研究生除外)。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2)、(5)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4)岗位的,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套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而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供学校证明(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
报考其他岗位的,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形式,考生报名时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复印件,但需要提供学校网签的证明(可打印学校关于网签事项的通知或公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普通高校2022至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仍在校就读的,提供入学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四)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采用现场答辩式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其他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以相关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列前;如相关专业知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仅有1人的,若应聘者总成绩未达到54分(60分的90%),不得参加志愿填报。
(五)填报志愿
报考医学类专业毕业研究生各岗位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双向选择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双向选择时,根据考生意愿和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其他岗位的,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单人笔试的岗位还需总成绩达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逐个填报志愿确定拟聘任单位,并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填报志愿而空缺的,可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完成志愿填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随时关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分站公布的体检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社会人员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采用所在学校出具鉴定、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2),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分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届毕业生到档后,经审档存在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中旬办理报到手续)。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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