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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及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和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要反映的,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0572-2290508(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附件:
《2024年浙江省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赴南昌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卫生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xlsx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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