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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94人)

2018-04-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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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满足新昌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人员9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8年4月12日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中“人事信息”栏查询。

县属卫计事业单位的教学管理、内科、外科、临床急诊、重症医学、儿科、儿保、妇产科、口腔科、麻醉科、放射科1、超声科、院前急救1、院前急救2、手外科、病理科、急重症(院前急救)、临床科室、康复科1、康复科2、疾病控制1、设备维修科及乡镇街道卫计事业单位所招聘的医务人员岗位(专业),允许按1:1的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招聘岗位(专业)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3.定向培养的基层卫生人才(社区医生)毕业生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满二年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市内卫计事业单位在编卫技人员报考按绍兴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计生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通知》(绍卫计发〔2015〕197号)文件执行。

能够在2018年4月20日前通过学习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所需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0年4月20日-1987年4月20日)、18周岁至40周岁(2000年4月20日-1977年4月20日)的岗位外;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0年4月20日-1982年4月20日)。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1日(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计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

(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如报考人员现为县外其他县、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样表格式见附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笔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领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领准考证地点:县卫计局四楼人事科(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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