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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的管理按《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榕教人〔2018〕29号)执行。
五、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2.各有关用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所报学校。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本次招考福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3376761、83332391。招考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附表。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
附表1:2018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附表2:2018年市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招聘计划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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