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医高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018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特别说明:岗位备注为“聘为临床型教师”的工作人员入职后,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进行日常管理,由学校和附属人民医院共同按“双师型”教师进行培养。除护理学教师岗位外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都要合理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完成临床型教师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量后,学校按国家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支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可享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所在科室绩效奖金。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5周岁,须在1982年10月22日后出生;最高年龄要求为30周岁的,须在1987 年10月22日后出生。
2.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6.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2018年10月29日8:00至11月4日17:3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平台(zp.qzmc.edu.cn)注册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须在招聘报名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正反双面)、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研究方向证明、工作经验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应专业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同时上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研究方向的,应同时上传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136660,联系人:张老师。
(二)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2018年10月29日8:00至11月5日17:30)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由泉州医高专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招聘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招聘平台进行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登录招聘平台完成报名缴费,报名费80元/岗位,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学校将资格初审合格并按时缴交报名费准予参加考试考核的名单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mc.edu.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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