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建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法院速录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晰;
3.1983年11月1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人、配偶、父母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均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基础;
6.同等条件下法学或法律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原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合同期限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2日
2.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信(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初中以来的学习情况、工作简历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脱帽正面彩色照片一张(2寸)到县法院四楼政治处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报名的人员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按我院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听打(现场听一段声音,根据声音记录文字,每分钟80-100字左右)、法律文书排版;
2.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面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应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参照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政治处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户籍所在地、前工作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
(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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