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法院审查作出是否录用决定。
三、聘用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录用的速录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表现优秀者予以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期或聘用期间,出现违纪、违法或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立即解除合同。
(二)聘用待遇
试用期实发2090元(含单位承担的四险一金),考核转正后由法院委托建宁县劳务派遣公司按建宁县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年终绩效工资等其它福利待遇,按实际工作月份及考核结果发放,具体以本院党组研究决定。
四、联系方式
地址:建宁县荷花东路1号县法院政治处
咨询电话:0598-3967387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推荐直播
推荐面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