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阳县县属国企公开招聘正式编制员工(47名)
2023-04-28
郑雨雷

聘用人员列入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序列管理。

(二)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户籍要求为“浙江省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浙江省户籍的人员以及原户籍为平阳的高校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温州市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以及原户籍为平阳的高校毕业生;户籍要求为“平阳县户籍”的,可报考的对象为:现户籍为平阳户籍的人员以及原户籍为平阳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的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止,截止到2023年5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备注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可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六)岗位要求提供工作年限、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工资流水),两者间应存在强关联性,两者间逻辑关系不吻合的视同不具备年限要求。

(七)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八)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九)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十一)招聘职位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十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通告、公示等均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和微信公众号“平阳县直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发布。

(十四)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93393 、 0577-58193395。


附件:2023年平阳县县属国企公开招聘正式编制员工(第一批)计划表.xlsx

2023年平阳县县属国企公开招聘正式编制员工(第一批)专业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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